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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阜新市委党校(阜新市行政学院、阜新市社会主 义学院)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2021年06月0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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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委党校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阜新市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中共阜新市委党校(阜新市行政学院、阜新市社会主义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培训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

    2、负责对全市优秀年轻领导干部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培训。

    3、承担培训全市意识形态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

    4、承办全市公务员的录用、转岗和晋升领导干部培训等。

    5、紧密联系实际,开展理论研究和教学,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谋和咨询。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教务科、行政学院工作科、行政科、老干部科、财务科、成教部(函授部)、电教中心、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科、教研室、理论研究室、校刊编辑部、图书馆和阜新市市情研究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阜新市委党校(阜新市行政学院、阜新市社会主义学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中共阜新市委党校(阜新市行政学院、阜新市社会主义学院)1家一级预算单位,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二、中共阜新市委党校(阜新市行政学院、阜新市社会主义学院)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中共阜新市委党校(阜新市行政学院、阜新市社会主义学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阜新市委党校(阜新市行政学院、阜新市社会主义学院)2019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阜新市委党校(阜新市行政学院、阜新市社会主义学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支出包括:干部教育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中共阜新市委党校(阜新市行政学院、阜新市社会主义学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1340.29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6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0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2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54.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49万元。

(二)关于中共阜新市委党校(阜新市行政学院、阜新市社会主义学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中共阜新市委党校(阜新市行政学院、阜新市社会主义学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阜新市委党校(阜新市行政学院、阜新市社会主义学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45.45万元。

(四)中共阜新市委党校(阜新市行政学院、阜新市社会主义学院)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阜新市委党校(阜新市行政学院、阜新市社会主义学院)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中共阜新市委党校(阜新市行政学院、阜新市社会主义学院)2019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六)中共阜新市委党校(阜新市行政学院、阜新市社会主义学院)2019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包括车辆1台,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